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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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水庭院•燕归来康养小镇项目44#地块S2、G8、G9楼精装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水庭院•燕归来康养小镇项目44#地块S2、G8、G9楼精装施工,招标人为 河北旅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井陉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玉水庭院•燕归来康养小镇项目44#地块S2、G8、G9楼精装施工
2.2建设地点:井陉县微水镇
2.3建设单位:河北旅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井陉分公司
2.4工程内容:项目44#地块S2、G8、G9楼精装施工。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需提供书面承诺。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持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418室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旅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井陉分公司
地 址:井陉县微水镇后掌村
联 系 人:赖若辉
电 话:0311-8513389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刘冰/刘靖超
电 话:0311-83086883/83086959、18633932992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
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
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
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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