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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SQSL-2021-0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区金线河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由鹤山发改[2019]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鹤山区金线河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2.2建设内容:对鹤山区金线河生态环境进行建设。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
2.5本工程投资:16423439.79元
2.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资金财政资金;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和规范合格要求,并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相关执(从)业人员及委托代理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截图)。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不良信息,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6 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具体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文档下载的相关说明。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延期、暂停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30日 9 时 30 分,远程开标会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第四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
6. 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的 网 址 为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SaaS2/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4 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文档下载”专区的相关说明。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壁市鹤山区 联系人: 袁先生 电话: 0392-2813225
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鹤壁分公司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三楼302
联系人:路女士 联系电话:15539255114 邮箱:hbfdzb@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鹤壁市鹤山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392-2898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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