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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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白土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彭州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工程规模:彭州市白土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对沿河进行污染源治理和下河排污口整治,建设截污管道,打造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匡算投资38000万元,比选范围: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比选人的要求对比选人委托的彭州市白土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并配合比选人取得相关批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该项目建议书初稿,项目建议书取得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并配合评审及主管部门审查、取得相关批复,后续服务期1年(该项目获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起计算)。
2.3 服务地点: 成都市彭州市 。
2.4 标段划分: 1个。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须具有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证明(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项目咨询),证明材料:附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 http://www .tzxm.gov.cn/index. html)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 ;
(3)信誉要求: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近3年( 2018 年- 2020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证明材料为:比选申请人按照参选文件格式在“信誉声明”中明确承诺无亏损;
(5)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资格;
(6)类似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总投资5000万元(或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河流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证明材料为: 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不能体现时间及金额的,需提供成果文件或项目业主盖章确认且能体现其业绩时间及金额等的证明材料) ;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彭州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4月 6日10时 0分,地点为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万象南路侧门二楼)。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 选 人: 成都彭州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彭州市牡丹西路49号
联 系 人: 曾女士
电 话: 028-8373400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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