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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垒石板坝村景观优化工程、垒石上东车村村屯道路硬化和景观优化工程、垒石水口洲村村屯道路硬化和景观优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gxhz.gov.cn)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C2021-C2-030045-GXJL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PGZC2021-C2-00251-001、PGZC2021-C2-00251-002、PGZC2021-C2-00251-003
项目名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垒石板坝村景观优化工程、垒石上东车村村屯道路硬化和景观优化工程、垒石水口洲村村屯道路硬化和景观优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Ⅰ标段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垒石板坝村景观优化工程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伍拾捌万贰仟零壹元壹角陆分(¥582001.16);Ⅱ标段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垒石上东车村村屯道路硬化和景观优化工程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陆仟伍佰柒拾壹元陆角陆分(¥1136571.66);Ⅲ标段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垒石水口洲村村屯道路硬化和景观优化工程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陆仟陆佰壹拾捌元伍角陆分(¥2166618.56)。
最高限价(人民币):Ⅰ标段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垒石板坝村景观优化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拾捌万贰仟零壹元壹角陆分(¥582001.16);Ⅱ标段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垒石上东车村村屯道路硬化和景观优化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陆仟伍佰柒拾壹元陆角陆分(¥1136571.66);Ⅲ标段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垒石水口洲村村屯道路硬化和景观优化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陆仟陆佰壹拾捌元伍角陆分(¥2166618.56)。
工程建设规模与内容:道路硬化工程、景观优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Ⅰ标段60日历天,Ⅱ标段90日历天,Ⅲ标段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各潜在供应商可就本采购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供应商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管理机构(包括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否则同一项目管理机构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评标顺序为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其中,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专职安全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每个标段人数不少于1人。
5.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4月9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自行登录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gxhz.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编制成本费每个供应商收取300元整,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否则不予接受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15时30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4月21日15时30分截标后(北京时间)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Ⅰ标段陆仟元整(¥6000.00),Ⅱ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Ⅲ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须足额交纳,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可免收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并确保到账,以转账、电汇形式的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450 0901 0008 8388 88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3、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平顺大厦D座
联系方式:0774-8836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平安东路绿洲家园B区B-2栋5号商铺
联系方式:0774-513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湘宜
电 话:0774-5136789
采购人: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