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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沙县2020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沙县2020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4-09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沙县2020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福建省烟草公司三明市公司以明烟司〔2020〕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烟草公司沙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拔款,招标人为三明市烟草公司沙县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沙县富口镇、高桥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总投资约4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市沙县2020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工期要求:7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烟田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7.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8.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9.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文件“沙委办【2017】30号文关于印发沙县国有投资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3.10.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2016〕5 号、明建筑〔2016〕218 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1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4日(周末、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20年04月21日09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捌佰元整(¥78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LTSX【2020】018号”(招标编号)。投标文件须附上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1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参加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若法定代表到场需提供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注:各投标人代表进入交易中心须带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三明市烟草公司沙县分公司

  地址:三明市烟草公司沙县分公司,

  电话:0598-5660015

  联系人: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邮编:365000;

  电话:0598-5855850;

  联系人:林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帐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93500701000513671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联系电话:0598-5845726 、0598-5845871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福建省沙县烟草专卖局

  电话:0598-56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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