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藏语佛学院迁建项目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藏语佛学院迁建项目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民经【2020】1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藏语佛学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藏语佛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民经【2020】1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郫都区唐昌镇横山村;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345平方米,其中教学楼3907平方米、学生宿舍4726平方米、教师周转宿舍3057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655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10279平方米、绿化15420平方米、运动场地7316平方米,以及围墙、挡墙、大门、室外管线等公用附属设施;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勘察: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勘察工作,勘察服务主要包括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下水勘察、边坡工程勘察、基坑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地下管线、管道测量;基坑支护设计;地基处理方案设计(若需时);项目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工作。
设计: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设计工作,设计服务主要工作包括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建筑电气、智能建筑、暖通、节能、消防、照明、抗震、人防(若有时)、幕墙设计(若有时)、钢结构(若有时)、景观绿化、室外总平、地下室车位划线、海绵城市设计(若有时)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项目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新承接或正在实施或已完成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新承接或正在实施或已完成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由设计负责人担任)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3)牵头人为设计单位。(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5)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各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20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4日 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四川藏语佛学院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16号附4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28-8660012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21层2101-2103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28-8435222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03月1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