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GC2021JC00066
1、招标条件
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7-10号馆及星河花园商铺保险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7-10号馆及星河花园商铺保险采购项目。
保险周期:保险合同有效期为3年(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保单一年一签。
保险费用(年保费):28万元
招标范围: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181号会展路以南、国贸街北侧河道以北及星河花园商铺相关区域(国展中心7-8号馆、9号馆、10号馆及国展中心广场,星河花园公寓商铺)的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保险方案)。
本项目保险人采用独家方式承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宁波分公司(投标人如以宁波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的专项业务批复,且不得再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宁波设有分公司一级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投标的除外);
3.3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承保能力来承保本项目;同时,必须是中国保监会(或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偿付能力(注:偿付能力是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或者充足Ⅱ类公司(以2019年年末总公司偿付能力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4 投标人或其所属总公司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40亿元(含)以上;
3.5 投标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8 标段划分: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电梯至6楼,走楼梯至7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石彬,联系电话:0574-8768674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资料费开票需要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招标代理人。
4.3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 温馨: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1年5月11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东城支行
户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3101983671050500089
备注:
(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交易登记号(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账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37层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4-87990897
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黄斌、翁雪珺
电话:0574-87686683、87686684、13505741384、15757827127
传真:0574-87686776
邮件:4691989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