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14)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受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氢氧化钙(粉末)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水厂生产所需氢氧化钙200吨,单次送货量为10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法人;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为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5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www.zjzfcg.gov.cn)/非政府采购公告/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或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www.zhuji.gov.cn)/站群导航/公共资源交易网/街道部门交易/交易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六、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是氢氧化钙(粉末)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具有2020年度以后2份(含)以上连续季度的省级或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氢氧化钙(粉末)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人需有氢氧化钙专用运输罐装车,提供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
七、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1年4月8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4月8日9: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环城东路968号10楼1002室)。
九、业务咨询:
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黄银燕联系电话:13867587398
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联系人:傅伟芳 联系电话:0575-87385809、87111005(传真)
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
二○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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