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五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东区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河东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河东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河东区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大墩庄-国道206)位于河东区汤头街道,路线全长4.947km。
2.2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工程、小桥涵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资格审查办法:项目采取资格预审(合格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及以上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财务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2019年度或2018-2020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1人):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近5年(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及以上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b.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近5年(2016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及以上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c.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具有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3.2信誉要求:
a、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b、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c、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f、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g、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h、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6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3.7本项目评审采取资格预审(合格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预审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bjzc163@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日期:2021年5月10日下午14:30时。
地点: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5楼开标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递交方式:潜在投标申请人须通过CA 实名认证,使用 CA 锁办理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临沂版))加解密、电子签章等方面,并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的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11日-2021年05月17日,过时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注:①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②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21年6月3日上午09:30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5楼开标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