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国家级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研发服务中心A、B区EPC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益阳国家级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研发服务中心A、B区EPC项目,已由益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业主为益阳东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国家级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研发服务中心A、B区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位于益阳市高新区东部产业园,东至银城大道,北起规划兰岭路,南至鱼形山路。
2.3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项目的A区和B区。A区为研发服务中心,用地面积83747.1㎡,建筑面积145311.26㎡,建设内容包括土建主体、安装工程和室外道路、排水、路灯、绿化景观等附属工程;B区为科技交流中心,用地面积64023.87㎡,建筑面积50777.57㎡。建设内容包括土建主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和室外道路、排水、路灯、绿化景观等附属工程。
项目概算总价为1535030500元。
2.4 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包括:益阳国家级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研发服务中心A、B区EPC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完成专家审查;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2、施工范围包括: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还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1个合同总额大于400000000元(含400000000元)的建筑工程项目。
注:投标人股东或上级公司或其子公司的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定。
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B证且无在建项目;
(2)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上述人员为投标时最低资格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足。
以上所有参与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度利润累计未处于亏损状态,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信誉要求:
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其他资格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4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其中设计单位1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拾万元整(小写:人民币800000.00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网址:http://jyzx.yiyang.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 3 月19日起至2021年3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http://jyzx.yiy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 4月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4 月19日 9时 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737-620411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10.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益阳东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益阳市高新区孵化大楼14楼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737-29383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孵化大楼1209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7-2938332 18711780075/18711780421
邮 箱:2950327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