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政府采购分散磋商公告
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交投港口开发有限公司的启东港区内河码头及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双院制审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启东交投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惠阳南路55号
联系人:赵亚平
联系电话:0513-8092052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联系人:陈佩芬
联系方法:0513-83248588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启东港区内河码头及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双院制审查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00000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中“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磋商供应商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包含水运专业);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水运行业(港口、航道工程)、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含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记录(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5.磋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重要: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投标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下载磋商文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标书(下载网址: http://ggzyjy.nantong.gov.cn/)。
六、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在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回执单(不要密封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内)。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开标室4)进行登记(只接收直接送达),登记的同时请递交报价保证金,逾时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询价公告费用1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元。
4.如何缴纳保证金详见磋商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
八、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逾时则不予受理。
九、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开标室4)。
启东交投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二Ο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磋商文件
启东市政府采购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拟签定的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磋商文件正文
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交投港口开发有限公司的启东港区内河码头及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双院制审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文件的阅读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在本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二)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3.若采购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发布。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
2.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采购人不接收供应商邮寄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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