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B3206930324000099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综合改造(复兴路~振兴路)设计项目 |
标段编号 | B3206930324000099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综合改造(复兴路~振兴路)设计项目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综合改造(复兴路~振兴路)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综合改造(复兴路~振兴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开发行审投资(2021)12号。招标人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南通市开发区
(2)项目规模:中央路(复兴路~振兴路),城市主干路,道路长1635米,红线宽50米,对老水泥砼路面、管道及配套设施进行综合改造,街景提升,工程投资额约1.5亿元。
(3)招标范围:设计单位需按进度计划提交道路的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如需要)、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现场服务。设计专业包含主体工程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等;配套工程包括:管线综合、景观、建筑、照明、交通设施、城市家具等(具体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4)设计周期要求:
总服务周期:自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设计周期: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控制设计进度;2021年4月30日前提交施工图设计及概算;后续服务从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确保通过图纸审查。
三、本次招标不分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现场服务,含为设计需要而进行的测绘及物探等。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及排水)甲级设计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及业绩: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给水排水其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人数为1名(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2016年1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担过工程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设计项目,并在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且在以往工程设计中无不良记录。此业绩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的。
须提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其他: / 。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4日 9 时 30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http://ggzyjy.nantong.gov.cn/)。
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投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账户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如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投标人下载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开标前-保证金账户获取(南通)”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
①投标人从基本账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里面打款。且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
②保证金打款成功之后,投标人须将银行回执单保存好,以备开标时查验。
③如有问题请现场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13-59001839/18951132107。
④银行人员联系电话:0513-68091307
杨会计(中国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
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推行银行及保险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
①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②交易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13-59001839
③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技术人员联系电话:400-153-8889
④电子保函业务服务单位: 请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产品服务”页面。
其他要求:
①未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使用其他投标人子账户汇款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一律不予接受。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②如投标人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
③请递交投标保函的投标单位注意投标保函的有效期,投标保函(包括银行电子保函及保险电子保函),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同本次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如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与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不一致,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十、特别:
1、“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ggzyjy.nantong.gov.c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开发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库申报的通知》网页链接
(http://ggzyjy.nantong.gov.cn/gywm/009001/20171222/853a0274-ece3-4b72-9426-2cb1c6334b9c.html)
2、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进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项目响应方登录”界面下方手册下载,并按照要求安装相应驱动等相关文件。
4、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南通市CA驱动、招投标软件更新升级的通知》详见链接
(http://ggzyjy.nantong.gov.cn/gywm/009001/20180111/43224e4f-5412-42a5-96c6-fc6f7708026a.html)。
5、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0513-59001839、江苏CA电话:0513-81553618。
十一、监督管理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联系方式0513-81190156、0513-51017660,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十二、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10层
招标人联系方式:刘工
0513- 815299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楼
联系人:陈女士 18051668292
十三、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且采用资格后审
一、开标要求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 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二、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
(一)开标、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技术标评审标准、商务标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进行评审,并公布中标候选人入围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2 |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必须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 格式见第五章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格式见第五章 |
3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4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及排水)甲级设计资质; | 有效地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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