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职工班车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航职工班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国航职工班车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为方便我公司员工通勤,现对职工班车服务进行采购,供应商按照我公司要求的线路、时间、车辆规模进行班车服务保障。 (二)车辆线路及用途 1.班车主要用于接送国航员工上下班,路线共计13条,发车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 2.班车摆渡服务,线路详见附件2(所有班车到达总部大楼后,再分散发车至其他办公区域,如:客舱、信息大楼、运控大楼等)。 3.其他特殊用车(临时用于班车以外的其他用途,例如:大型活动用车等)。 (三)车辆要求 1.车型及座位数:51座(含)以上大型客车、39座(含)以上中型客车、25座(含)以上中型客车。 2.数量:需提供不少于15辆(正常情况下为15辆:51座大型客车9辆,39座中型客车6辆)作为我方职工班车,考虑到乘坐需求等因素影响,发车班次、车型及所用车辆数量会有增减调整。 3.提供服务的车辆应当手续完整,证照齐全,绿色环保,按期年检,定期维护保养,车况良好,不得带故障行驶,保证车辆能够满足我方要求并正常合法地使用。 4.提供服务的车辆应投保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需提供相关保单文件,保单到期对方应及时续缴保险费。因未投保或未续保造成我方损失的,由对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5.提供服务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由对方负责处理,同时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保证我方人员安全、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对方承担。非因我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违法违规驾驶所引起的罚款等费用,均由对方承担。 6.所提供车辆的灭失、损坏等风险以及驾驶员的人身安全等风险,由对方承担。 7.提供服务的车辆应当保持固定,如需调换车辆需书面说明原因,并及时调派同档次的备用车辆。 (四)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应具有5年以上大客车驾龄、技术良好、规范服务,遵守规章制度安全行车,并向我方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 2.驾驶员应整齐着装,规范服务,做到班车提前到达始发站等候,准点发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经停,保证国航员工准时到达目的地,中途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3.驾驶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经我方同意,不得在车上搭载与我方无关的人员或物品。 4.驾驶员与我方之间不产生任何劳动或雇佣关系,驾驶员的劳动报酬都由对方负责支付,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向我方主张任何报酬或费用。同时,驾驶员作为对方的员工,其行为将被视为是对方的行为,由对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驾驶员应当保持固定,如需变更驾驶员,须事先与我方协商,并提供驾驶证复印件,经我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其他 1.发票及付款:根据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季度结算(后付款)。 2.合同期限:2年; 3.协议共享:因本项目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国货航)共享,后续将由国航、国货航共同分摊服务费用,分派结算比例另行签署合同。 具体内容以后期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纪录; 4.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能为本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充足的生产流动资金; 7.具有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 8.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 9.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供应商报名: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首先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pur.airchina.com.cn),点击页面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填写完供应商注册界面内容后,还需要点击平台页面右上角“单位信息”进入单位信息管理界面,填写供应商详细信息并通过审核完成准入后,查看《国航职工班车服务采购项目》,开始报名。 2、注册及准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联系该项目联系人;供应商完成报名后,需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该项目联系人。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18日下午17点(以我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逾期发送的一切资料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联系人:刘爽 联系人电话:010-80487930 联系人电子邮箱:1724861298@qq.com 七、其他 1、供应商完成注册后,应记住用户名及密码,这是该公司以后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的唯一用户名及密码。 2、申请资料不全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不另行解释。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国航股份综合保障部负责。 3、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和{本网站(www.{wz_now)。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附件1:公告附件1:班车线路时刻表
附件2:公告附件2:摆渡线路时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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