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2.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文件规定包括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2.2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2.2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25 具有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1年3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招标范围:2.21人工造林 0.8 万亩。
2.22项目服务期限:2021 年-2025 年分五年验收,如气候变化可以顺延一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第一年验收工作,2022 年 11 月 30日前完成第二年验收工作,2023 年 11 月30 日前完成第三年验收工作。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第四年验收工作,2025 年 11 月30日前完成第五年验收工作。
2.23质量要求:合格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文件规定包括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 具有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1年3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