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本招标项目济南长清热电有限公司1X58MW燃气锅炉房扩建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济南市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济长行审工程投资【2021】3号文批准,建设单位济南长清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根据项目进展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地点: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辖区济南长清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供热首站南侧。 3.项目规模:约610平方米。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5.合同估算价:1900万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济南长清热电有限公司1X58MW燃气锅炉房扩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相关手续办理及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内容:济南长清热电有限公司1X58MW燃气锅炉房扩建工程总承包(EPC) | |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有以往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或注册暖通设备师;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7年至2019年)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5年),承担过单项工程为42兆瓦(或60t/h)及以上的热力锅炉工程或热电锅炉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的类似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133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 工程总承包(EPC))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自身具备设计能力,或投标人与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且一家设计单位仅能与一家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7、投标人提供填报当日施工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
三、招标范围 |
主要包括济南长清热电有限公司1X58MW燃气锅炉房扩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相关手续办理及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0家(含10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0家时,招标人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招标人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选择7家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人按照“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7家参加投标。
7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55%、AA投标人比例≤30%、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15%。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 “济南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按照AAA→AA→A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详见招标文件。 |
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04月25日前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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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1年04月20日 - 2021年0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