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一、 原资格预审文件项目名称:“下达石沟村一林场旅游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更正为:“下大石沟村一林场旅游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二、原磋商文件P4中“(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现更正为“(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原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3月31日(北京时间10:00),开标时间2021年4月14日(北京时间10:00)
现更正为“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4月6日(北京时间10:00),开标时间:2021年4月19日(北京时间10:00)”
更正日期: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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