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1 本招标项目 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南江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审批【2017】464号)《关于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南水审批(2020)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江县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南江县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水库枢纽和道路改建部分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审批【2017】46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þ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江县高塔镇新华村(原五山村、大佛村)。
2.1.2 建设规模: 新建小(1)型水库,总库容211万立方米,大坝为纵向增强体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 59.5米,坝轴线长 157米,溢洪道位于大坝右岸,为开敞式溢洪道,放空、取水设施布置于大坝左岸,由前期导流洞改建而成;改建道路1.2公里。
2.1.3 计划工期:施工 960 日历天(32个月)。
2.1.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名称:南江县汇田河水库工程。
2.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本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监理范围。
2.2.3 合同计划工期:施工 960 日历天(32个月)。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施工单位: 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资质,近7年(2014年1月以来)(£已完工的þ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大坝坝高不低于59.5米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新建水库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监理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所监理范围内工程施工投资不低于6500万元的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2 本次招标 þ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牵头人应是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
监理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牵头人应是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共同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þ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 年 3 月 31 日 23 时 59 分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系统登录入口”—“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35号)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南江县水利局 电 话:0827--8222437
传 真: 0827—8222437 电子邮件: /
地 址: 四川省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459号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招 标 人:南江县水务建设投资开发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南江县集州街道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6号
光雾山大道431号 下一站都市B座615
邮 编: 635600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薛先生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0827-8612567 电 话: 028-85250122
传 真: / 传 真: 028-85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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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