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公司管辖高速公路2021年~2022年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第1号补遗书
根据川北公司管辖高速公路2021年~2022年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补遗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7条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保持一致 ,即应为:“TJJL标段人民币5万元;JDJL标段人民币2万元”。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第(2)项监理费实际结算方式,TJJL标段、JDJL标段的计算公式表述有遗漏,应为:
TJJL标段:单项工程结算监理费=(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招标人审定监理费的75%)×(中标人投标总报价/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JDJL标段:单项工程结算监理费=(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招标人审定监理费的100%)×(中标人投标总报价/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9.1.1(1)目监理费实际结算方式中的公式同上修改。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合同附件”“附件三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3-1、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最低要求(TJJL标段)”中取消“试验员2人以及试验经历”要求,保留“监理员3人以及施工或监理经历”要求。
招标人: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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